导语: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为保障职工住房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福利政策。那么,在天津,职工离职后如何提取封存的公积金呢?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天津公积金在职离职封存的提取办理流程。


一、提取条件


1. 离职超过两年且公积金封存两年以上的职工,可以提取公积金。

2. 公积金封存未满两年的职工,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:

   (1)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;

   (2)职工到新单位就业,新单位已办理公积金缴存手续;

   (3)职工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就业或本市行政区域外职工到本市就业,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。


二、提取材料


1.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
2.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;

3.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(如离职证明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);

4. 若他人代办,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职工出具的《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》。


三、提取流程


1. 携带提取材料,到原单位公积金缴存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。

2. 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提取材料,符合条件的,办理提取手续。

3. 提取款项将于办理当日或次日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。


四、注意事项


1. 职工提取公积金时,需确保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。

2. 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公积金账户余额。

3. 若职工或配偶有未结清的公积金(组合)贷款债务,账户余额应小于当前公积金(组合)贷款最近一期还款额。


总结:离职后提取公积金是职工享有的合法权益,办理提取手续时,务必准备好相关材料,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。如有疑问,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。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