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前言
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,旨在为广大职工提供住房保障。在天津,公积金的提取政策不断完善,为职工提供了更多的便利。本文将详细介绍天津公积金提取的流程,帮助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,合理合法地使用公积金。
二、适用范围
天津公积金提取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:
1. 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;
2.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;
3. 租赁住房;
4. 退休、离休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;
5. 因病治疗需要;
6. 因家庭困难需要;
7. 其他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政策规定的用途。
三、提取条件
根据不同提取原因,职工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 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: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公积金前一年内没有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的记录;
2.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: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公积金前一年内没有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的记录;
3. 租赁住房: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公积金前一年内没有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的记录;
4. 退休、离休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: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,且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;
5. 因病治疗需要: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公积金前一年内没有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的记录;
6. 因家庭困难需要: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提取公积金前一年内没有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的记录;
7. 其他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政策规定的用途。
四、提取材料
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,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 提取申请表;
2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3. 住房公积金卡;
4. 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住房的,需提供购房合同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;
5.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,需提供贷款合同、还款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;
6. 租赁住房的,需提供租赁合同、房租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;
7. 退休、离休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,需提供退休证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;
8. 因病治疗需要的,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、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;
9. 因家庭困难需要的,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;
10. 其他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政策规定的用途的,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五、提取流程
1. 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,填写提取申请表;
2. 单位审核职工的提取申请,确认符合提取条件的,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;
3.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;
4. 职工收到提取款项后,需签收确认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 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,务必确保所提供的材料真实、完整、有效;
2. 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后,仍需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公积金;
3. 职工如有疑问,可咨询所在单位或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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